第八章 鹿群

高空,那只外表青色的大鸟依旧在翱翔着,口中不断的聚集着一道道威力恐怖的风刃,并且将风刃不断朝着林天所在的位置射去。

由于青色大鸟是在高空,所以地面上的迅猛虫就算想要反击也没有那个机会,只能够将所有的风刃全部阻挡下来,仅此而已。

“这么倒霉,出来没有多久就碰到这只扁毛畜生。”

一直被空中的那只青色大鸟攻击,林天的心中也渐渐的有了一抹气愤,莫名的气愤。

风刃终究是有放完的时候,体内的能量也不可能没有用尽的时候。

大约十五道风刃过后,高空的那只青色大鸟停止了释放风刃的动作,不断的在空中盘旋着,双眼死死的盯着地面上的林天,眼中不断的冒出丝丝愤怒的神色。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虽然它仅仅是一只野兽,但是对于杀害它孩子的凶手也是无比的仇恨以及愤怒,这使得原本理智就没有多少的它更加的冲动了。

在高空飞了几圈之后,青色大鸟便改变了它移动的轨迹,直接朝着林天的位置袭去,速度极快,宛如一道青色的线条一般难以看清它的真面目。

“哼哼!你不下来的话还好,但是你既然下来了,也就别打算着离开了。”

林天双眼冰冷的看着高空不断接近自己的那只青色大鸟,嘴角处缓缓的浮现出了一抹有些残忍的笑意,虽然附近的迅猛虫没有受伤的仅仅只剩下了十五只,但是对付那只青色的大鸟已经足够了。

只见它接近到了一定程度后,地面上早已蓄势待发的那些迅猛虫便高高一跃,直接跳到了它的身上,拼命的用着自己的爪牙撕咬那青色大鸟的身躯。

或许,那只青色大鸟也没有想到,这群迅猛虫的爪牙竟然会如此的锐利如此恐怖,完全没有任何的阻挡便直接插入了它的身躯。

仅仅是一秒钟的时间,原本气势汹汹的青色大鸟便已经跌落在地,不断的哀嚎着,伸出爪子想要将自己身上的迅猛虫给拍下,但是它做不到这一点。

它的身上足足有着十来只迅猛虫,每拍飞一只迅猛虫,地面上又会有几只迅猛虫跳到它的身上疯狂的吞噬着他的血肉,惨重的伤势使得它浑身上下的力量也变得越来越弱,最后连反抗的力量也没有了。

青色大鸟血肉淋漓的倒在地面上,一双拳头一般大的眼睛含着绝望与愤怒,死死的盯着林天的身影,仿佛是想要将他的容貌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就算是死要记住自己仇人的面貌。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作用,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够生存下去,弱小的那一方只能够长埋土中,最后化作一抔黄土。

不对,在迅猛虫的攻击下,那只青色的大鸟死后就连尸体也不会留下,只会成为迅猛虫口中的肉食,成为迅猛虫进化的养分。

不一会儿,那只展开翅膀足足有着五六米大小的青色大鸟已经彻底消失了,就连一根骨头也看不见。

吞噬完血肉后,三十只迅猛虫完完整整的回到了林天的身旁,将其围在了最中央,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周围的情况,保护着它们的主宰。

而原本那十多只受伤的迅猛虫吞噬了许多血肉后,背后那一道道肉眼可见的恐怖伤痕也快速的恢复,裂开的伤口已经成功愈合,离全部恢复也已经不远了。

虫族战斗兵种迅猛虫的恐怖恢复能力以及战斗能力,在这里便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遇到青色大鸟的袭击也只不过是中途的一个小插曲,这一次出来最主要的原因那便是寻找能够吃的食物,然后再将食物带回去,最后再将其带回去,带回到虫族巢穴附近慢慢食用,毕竟只有那个地方,能够给林天带来最多的安全感了。

寻找食物的途中,林天打算先是来到上一次找到鸟蛋的地方,想要将剩下的那几颗鸟蛋全部拿走,就算是自己不吃,给迅猛虫吃也是可以的嘛!

毕竟,那只青色大鸟这样袭击自己,不将剩下的鸟蛋全部带走,实在是难消他的心头之恨。

来到那颗有些眼熟的大树前,朝着上空看了上去,一个足有两三米大用树枝组成的鸟窝便映入林天的眼中,鸟窝中还剩下六颗外表纯白色的蛋,这便是上一次没有拿光的那些了。

看见那六颗鸟蛋,看来应该是青色大鸟觉得以他那实力,将偷取自己孩子的家伙击杀后,还可以回到这里继续孵化剩下的孩子。

可惜,它失算了,他再也回不来了,而那些剩下的鸟蛋也再也无法孵化出生命来,只能够成为林天又或者迅猛虫的口中之食。

带走六颗蛋,林天又朝着密林的更深处前行了。

路中,他还是碰到了一群鹿,那群鹿皮肤纯白,头上还盯着一对弯弯曲曲的白色鹿角,细细打量发现竟然足足有着百来只,虽然林天还是无法成功生火,但是把那些鹿击杀让迅猛虫吞噬,还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

在这些天中,林天也渐渐发现了自己身旁那些迅猛虫的变化了,最开始孵化出来的那四只到现在,似乎与刚开始孵化出的迅猛虫相比较体型要略微大了一些,爪牙也似乎锋利了一些,就连力量也变得大了许多。

就在刚刚进攻青色大鸟的时候,便是那四只迅猛虫给它的伤害最大了。

这一发现,让林天对于这片密林中的生物也变得有些渴望了起来。

即使自己吃不到熟的肉,那么给自己身旁的那些迅猛虫吞噬,然后再慢慢让它们变得强大直至进化,也是极好的。

看见那鹿群后,林天自然是不打算放过的,一个人带着一群迅猛虫偷偷摸到它们的身旁,将那群鹿给包围起来,等到成功包围后,便直接以极快的速度冲了出去,朝着那足有百来只的鹿群袭去。

三十只迅猛虫数量虽少,但是包围并且击杀这群毫无还手的鹿还是没有为什问题的。

一瞬间的时间,迅猛虫纷纷跳到了那群鹿的身上,并且快速的挥舞着自己的爪子,狠狠的用爪子插入鹿群的身上,将自己眼前的鹿杀死后,便寻找下一个目标。

自然,这是林天下达的命令,毕竟吞食鹿的血肉会浪费许多的时间,等到将全部的鹿都击杀后,再吞食鹿的血肉这样会比直接吞食好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