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前世梦想今成真

冯玉觉得苍天还是有眼的,好人终究还是有好报的,自己跳水救人而死,上天便给了自己一次穿越重生的机会。

自己魂穿到了一位少爷的身上,而且是一位纨绔少爷身上,冯玉觉得没有什么身份能比这个过得更潇洒开心了。

不仅如此,穿越第一天的下午,好奇自己这新面相的冯玉就找到了一面镜子,当然,是时代特产的铜镜。

看着镜子中那花样美男子,冯玉在惊愕中目眩良久。【造化啊,冯玉冯玉,人如美玉,风华绝代,迷倒万千,难不成是上苍看到了我前世的愿望?】

回想起自己前世的模样,虽然说不上丑陋,却绝对与帅气沾不上边,是那种丢到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大众脸。

为此冯玉在前世也常常苦恼不已,瞧着同班的同学们各个人高马大的,又长得帅,家里还有钱,而自己呢,一无家境,二无貌相,三无背景,妥妥的三无庸人,是个女孩子估计都不会看上他。

都说面由心生,但是在冯玉看来,扯淡呢!这个美女多如狗帅哥满地走的时代,拥有美貌,很多道路都会向你无条件敞开。

不要说什么不公平,人家天生逼格就比你高,没办法,你羡慕不来。

到了大三的时候,狐朋狗友们都找了对象,一到假期周末就你情我浓的,这还不算,损友们爽完了归来,总要当着冯玉的面撒上一大波狗粮。

得,冯玉不是圣人,更是心比天高,只是配的软件级别太低而已,被损友们这般嘲讽,冯玉终于下定了决心,自己也要开始一场恋爱。

大学期间的冯玉是一枚diao丝,你明白的,就是那种经常自嘲,目标远大,却困顿于现实无法自拔的家伙们。

开始追求恋情的冯玉充分发挥了无赖diao丝男的优良品质,胆大、心细、脸皮厚,很快,就在结缘少巧合下与她的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女友,相爱了。

当然,两人之间是不是互相爱恋,又是否爱的一般深沉,冯玉是不知道的。

陷入爱河的冯玉只是付出自己的所有,竭尽自己的所能,让女友开心,无微不至的照顾女友,那一刻他忘记了自己穷困的家境,他忘记了自己穷酸的背景,他更是忘记了自己普普通通的相貌。

他自以为是的相信,只要付出真心,就可以看看抓住一场爱情。

然而事实证明他所想终究是太过浅薄无知,女友习惯了他的照顾,却厌恶了他的嘴脸,或许是爱慕虚荣,女友觉得带他出去玩,与闺蜜们的帅气高大男友们相比之下,冯玉这不起眼的存在立马就是相形见绌。

所以,分了,尽管冯玉在痛苦中竭尽全力的想要去挽留……冯玉苦笑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太傻,自己痛心疾首的事情,或许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场烟云,说散也就散了。

【这世上谁又能免俗呢?诸葛亮能够比庞统更受重用,不正是他比庞统帅的多吗?可怜的庞士元啊,想你比诸葛高出十倍之才的能耐,却依旧摆脱不了容貌带给你的纷扰,我这庸人又何必自扰呢?】

回过神来的冯玉呆呆的盯着铜镜中的自己。

看着那既让自己陌生又让自己感到熟悉的俊脸,冯玉想起了曹雪芹《红楼梦》中的一段描写: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望着镜中的美男子,冯玉觉得这些个词汇他全都可以受之不恭了。

【这真的是哥?长得跟个小白脸似得,除了身高像个男人,要是再穿上一套女装,恐怕与那绝美的女子也没什么区别了吧!】冯玉感慨着,他本以为穿越到一位可以为所欲为的纨绔少爷身上已经就足够他欣慰了,却没想到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

就凭现在这副模样,冯玉觉得要是在后世,自己绝对可以完虐校草男神,【鹿晗(一位奶油小生,大家应该都知道)同学,麻烦你让一让,更像女人的男人出现了,你恐怕得挪挪地儿了。】

冯玉又想起了前世,他越发的认同起一个观点:长得不帅你还撩,那就是傻子!

你以为你往大街上一站,随便的哈喽几句,就可以搭讪美女,然后既定姻缘,携手而归吗?拜托,那都是帅哥的特权好吧!

现在好了,自己也成了帅哥了,而且还是帅到爆炸的那种极品美男子,冯玉觉得自己要是不做点什么,都辜负了自己这幅尊容。

“前世自己撩妹不成,反被妹子们冷嘲热讽,今世我仍旧要继承前世之业,将撩妹进行到底,哥倒是要看看,这容貌之别,到底会造成怎样的天堑鸿沟。”

冯玉冷笑了起来,虽然自己这样说,但是在心底,他并没有准备装下任何一个女人。

就像是被男人伤透了心,觉得这世间都是负心汉的女人一样,冯玉也同样觉得,这世间没有几个真正忠贞不二,爱的是一个男人的真心的女人。

冯玉又望了一阵自己的新面孔,开始是觉得心满意足,可是看着看着,冯玉又有些不大中意起来。

镜子里的男人,俊美是俊美,就是长得太白净,看着太柔弱了,完全不像个男人,没一点阳刚之气。

【我靠,不会是个花架男,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吧!】冯玉下了一跳,趁着没人,连忙将同样白嫩,掌心没有一点老茧的右手往裤子里一送。

半晌,冯玉眉开眼笑起来。【还好还好,尺寸只大不小,嘿嘿!】

“只是这小白脸尊容,还有这具脆弱的身子是时候改善改善了。”冯玉自言自语道。

“少爷,少爷您在吗?”门外忽然有人喊到。

冯玉急忙将右手从裤裆里掏出,搓了搓手,一本正经道:“在,谁啊?进来吧!”

嘎吱!门被推开了,一个贼眉鼠眼的小眼睛矮个子男畏畏缩缩的钻了进来,脸上带着谄笑道:“少爷,是我,狗子。”

冯玉打量了眼前的小眼睛一阵,这才想起来朵儿给自己说过,自己有一个贼眉鼠眼的小斯,叫做王枸,是自己的伴读书童。

冯玉点点头,这纨绔少爷若是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的话就太low了,的确是需要个小斯手下什么的,这王枸虽然长相磕碜了点,更是贼眉鼠眼的,但是冯玉阅人不少,眼光毒辣,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见事机灵,头脑灵活的小斯。

不过呢,这太机灵的小斯也不一定是件好事儿,有的时候他们自作主张,也许就会坏了主人家的大事儿。

冯玉想了想,还是决定先给眼前这自己第一个认识的下属一点甜头,就像是前世领导员工们一样,要初步建立这王枸对自己的忠诚。

“是王枸回来了啊!”冯玉微笑道。

王枸心里一惊。【少爷今日怎么了,居然叫起咱的名讳了?】“小的不敢,是狗子回来了,少爷。”

“狗子?”

“少,少爷,对啊,这不正是您给咱起的绰号吗?”王枸低着头道,有些惶恐道。

不过也可以理解,原冯玉是个飞扬跋扈的家伙,特别是像王枸这样的小斯,在他眼中仅仅就是一个办事儿的狗腿子而已,动辄责骂痛打,也是家常便饭。

而对于王枸这样的小斯来说,卖身为下人,就是要伺候好主子老爷,遇到性格好的就是把你当成亲人朋友也不稀奇,可是遇到性子不好的,拳打脚踢你也得受着,谁让你就是这命呢!

冯玉是个现代人,尊卑观念很淡薄,在他看来,人无贵贱,只有能力高下之分,你可以在学术上蔑视他人,却绝对不能在人格上羞辱对方。

冯玉皱着眉头道:“什么狗子,太难听了,这不是侮辱人嘛!以后我见了你,喊你王枸就是了。”

“少爷饶命,小的不敢。”王枸越发惶恐起来,居然吓得跪了下去。

【额,古代人的思想太落后保守了,也罢,若是太超前的对这些做下人习惯了的小斯们,反倒让他们不习惯。】冯玉笑着将王枸拉了起来。

道:“王枸啊,那这样好了,少爷我以后就叫你狗儿吧!不过你不要误会啊,这狗儿绝对不是笑话侮辱你的,在我们家乡啊……咳咳咳,我的意思是这狗儿是一种亲近的称呼,不是侮辱人的,你懂吗?”

“嗯,小的懂,可是少爷,小的不敢!”王枸偷偷的瞄了冯玉一眼道。【少爷这是怎么了,好像转性子了。】

冯玉估计他是没能适应自己的前后转变,说道:“有什么不敢的,你要记住,你是人,人都是有尊严的,只要你认真给少爷做事,你就应该挺直腰杆子做人,怕什么。”

“哦,忘了告诉你了,我昨日撞了脑袋,以前的事情大多都忘记了,性子估计也变了不少,也可能变得更坏了些,狗儿你要多指正我才是。”

嘎?

王枸有些明白过来,心里却是感慨万分。【难怪少爷转性子了,原来如此,少爷啊,您这哪里是变坏了,简直就是转身做了大善人啊!】

“少爷!”扑通一声,王枸再一次跪下,这一次,却是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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