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不足50%的读者将看到重复章节。 沈霁云:“超市, 家里储粮吃得差不多了, 我出去买点。”

沈雨泽:“我去买吧。”

沈霁云:“你一个油盐酱醋都不分的人, 知道买什么?”

沈雨泽皱了下眉头:“我……”

沈霁云猜到他想说什么, 哭笑不得地打断他:“你至于么?我总不能躲着那姓王的一辈子吧?再说他也就是个十七八的小屁孩,还敢光天化日对我行凶?”说着拿起挂在门后的鸭舌帽往头上一戴,又随手揉了把沈雨泽的脑袋, 好气又好笑道:“跟条狗似的。”

沈雨泽:“??”

沈霁云解释了一句:“我是说像警犬那种狗。”

沈雨泽:“……???”

沈霁云:“行了,在家看你的书,乖乖等我回来。”

的确,沈雨泽也感觉自己有点紧张过度了。

其实他哥自从辍学后没少跟社会青年打架斗殴, 但都没吃过什么大亏,因为他哥小时候好动, 学过好长一阵子散打和泰拳。

可这次不同,这一次他哥得罪的是王超霖,王超霖可能打不过他哥,但王超霖背后的势力呢?

沈雨泽不清楚他们的底细,所以心头总萦绕着不安。

正觉得忧心忡忡,手机短信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是何明皓发来的,对方问沈雨泽暑期有没有安排,想邀请他一起去国外参加一个学术夏令营。

何明皓的爸爸是大学里的教授, 伯父是国家科学院成员, 身边有很多资源。但作为一个刚认识没几天的朋友, 对方这么惦记着自己, 让沈雨泽着实有些感动。

“什么夏令营?在什么国家?”他问。

何明皓:“和咱们未来专业有关,去B国,届时有好几个知名生物学家做关于基因研究的讲座,我看介绍里说还有斯坦利·巴顿的专场!怎么样,有兴趣吧?”

……斯坦利·巴顿?

沈雨泽两眼一亮,中学时他曾读过巴顿一篇关于“变种人”的论文,据巴顿的研究表明,目前的生物基因技术能把一些动物的特殊基因与人体基因组合,创造出更优质的人种。比如把鲸鱼的声呐基因植入人体内,人也能拥有声呐定位功能;又比如把蚂蚁之间通过触觉腺体释放化学物质的基因植入人体体内,人类也能不说话就进行交流……

这些新奇的研究方向让沈雨泽非常感兴趣,只是巴顿的研究太反世俗,遭到一些人权组织和伦理协会的强烈反对,所以只停留在理论层面。

但对他们这种年轻的学生来说,这些猎奇的研究比起枯燥的学术可有趣多了。

沈雨泽很心动,但他可不认为天下有免费的午餐:“听上去挺有意思的,不过不知道参加这个夏令营要多少钱?”

果然,何明皓道:“每个人五万,半个月,包括签证、机票以及在B国的所有行程食宿。”

沈雨泽一看,心便沉了下去。

何明皓不知道他家情况,仍兴致盎然地继续怂恿:“你跟你爸妈说说,咱们都保送上了国立大学,怎么说都该有些奖励吧?五万也不贵,我感觉还挺划算的,出国玩一趟都要差不多这个价呢。”

沈雨泽握着手机,不知该怎么回复。

家里是他哥管账,虽说沈霁云从来没少过他零花钱,但是沈雨泽清楚他们目前的经济水平。

沈家原本只是小康家庭,父母车祸换来的抚恤金也不多,三年下来,家里财政只出不进,不止两兄弟吃喝住行,还有沈雨泽的学费,全是开销。

沈雨泽犹豫了片刻,回复何明皓道:“嗯,我问问。”

哎,到时候就回绝何明皓说家里有其他安排了吧……

放下手机,沈雨泽叹了口气。

他们家的钱,原本顶多撑到他和他哥各自大学毕业,现在他哥不上学了,可能会余下一点,但物价年年在涨,谁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有阵子,沈雨泽甚至怀疑过他哥辍学是不是为了省钱让自己多念几年书。

当然,这个疑问被沈霁云一个白眼外加一句“你当我圣父啊”给驳回了。

可这两年,他跟他哥过得的确有些清贫。

要是家里有钱,他哥还用得着天天亲自下厨做饭?

沈雨泽抬头望着仅六十几平方的小家,又开始忧虑,他哥现在这么不上不下的在社会上飘着,也没什么收入,以后总归还是要他来赚钱养家的。

等他有了钱,就带他哥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候两兄弟一人一个房间,给他哥配上高级的电脑,让他想玩啥游戏玩啥游戏,最好别出去鬼混了。

憧憬着未来的日子,沈雨泽又有了动力,埋头看起学习资料。

在沈雨泽再次开始担心他哥出事时,沈霁云回来了。

“怎么去超市一趟这么久?”彼时沈雨泽已经在客厅门口守了半个小时,随即他又眼尖地发现他哥衣服上有血迹,手关节也破了皮。

“怎么回事?你被人找麻烦了?”他当即皱眉质问。

沈霁云低声骂道:“碰上几个杂碎。”

沈雨泽急道:“是不是王超霖的人?”

他哥沉默地背过身子,沈雨泽又追问:“是不是?”

沈霁云躲不开,只闷闷地答:“不知道,估计是吧,”又怕沈雨泽多想,补充道,“不过他们好几个人还是打不过我,被我打跑了。”

沈雨泽一口气闷在心里,想骂,骂不出口。

沈霁云尴尬地笑笑,说:“别这副表情,我这不是没事嘛。”

他低头检查买回来的东西,其中两个小小的长方形蛋糕盒子,里面的蛋糕已经被彻底撞糊了。沈霁云倒是替这个心疼,捧在手里“哎呀”“哎呀”叫了两声,好像被砸疼的是他的心。

沈雨泽问:“你买蛋糕干什么?”

沈霁云:“今天是我们十八岁生日啊,你忘了?”

沈雨泽一瞬间心里发酸。

沈霁云见弟弟还皱着眉头,无奈道:“好了,我以后尽量少出门,要是碰上王超霖那一伙人就绕着走,行了吧?”

沈雨泽:“……”

沈霁云又翻了翻袋子,懊恼道:“糟糕,一袋调料不知掉哪儿了。”说着便拿起钥匙要出门找。

沈雨泽拦住他道:“缺了什么,我去楼下便利店买。”

沈霁云:“酱油,料酒,还有一包糖……记得酱油要老抽啊,别买错了。”

沈雨泽:“知道了。”

沈雨泽念叨着几样东西下了楼。

初夏傍晚的清风泛着潮,闷热的空气里仿佛涌动着一缕与沈雨泽心中同样的不安。

买完调料一转身,沈雨泽敏锐地察觉到不远处有个陌生人在看自己,但那人很快就偏过头去。

……是王超霖派来对付他哥的人?

沈雨泽心脏一阵狂跳,他一边故作镇定地往回走,一边留意周身的动静。

然后,他震惊地发现,跟踪的不止一个人——

九点钟方向的树后,拐角处的公交车站,右手边状似与小贩攀谈的路人……

那些陌生的面孔,就在他们家门口,方圆三百米之内的距离。

他们已经知道了,沈霁云就住在这里。

眼看快到家门口了,沈雨泽心思一转,忽的转身又往便利店的方向走去。

其中一个径直跟踪他的人显然不好临时掉头,只能继续前进。

两人擦肩而过,沈雨泽故作漫不经心地瞄了他一眼。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方脸、高额,下巴有胡茬子,算不上相貌突出。

然而,就在沈雨泽看他的瞬间,对方也看了过来,仅半秒的对视,那人眼中阴冷的杀意让沈雨泽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莫名的,他脑海里浮现出了同桌之前转述的那句话——“王超霖放话让你哥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老板,再来一瓶二锅头,一斤的。”沈雨泽稳着声音对店主道。

回家开门的时候,他拿钥匙的手都在不住地哆嗦,关上了房门,却关不住门外的危机四伏……

沈雨泽浑身虚脱地靠在门背上,一头冷汗。

“东西买了吗?”他哥从厨房探出身来,“怎么了?”

沈雨泽不动声色地笑了笑:“都买了,你看看。”

沈霁云接过去:“咋还买了瓶白酒啊?”

沈雨泽:“不是成年了嘛,喝点儿酒庆祝一下。”

沈霁云嗤笑:“就咱俩一杯倒的体质,喝个毛球。”

几秒钟后,厨房里又传来沈霁云的咆哮声:“都说了叫你买老抽,你咋买了生抽!!”

沈雨泽:“……”

晚上的饭菜比平时丰盛,多了一条糖醋鲫鱼和一盘红烧排骨,两只被砸烂的蛋糕挤在一起放在正中间,插上了蜡烛。

沈雨泽在开饭前就替自己和哥哥斟好了酒,兄弟俩吹完蜡烛碰杯,祝彼此生日快乐。

沈霁云皱着脸道:“靠,人家喝白酒都是用小小的杯子,你搞这么大杯,要喝死我啊!”

沈雨泽:“不管,反正一人一杯,有福同享!”

沈霁云咬咬牙:“有难同当……”

一口下去,差点吐血。

沈雨泽也做出一副呲牙咧嘴的痛苦模样,忙夹了一块排骨凑进嘴里:“呃……淡了。”

沈霁云红眼睛粗脖子道:“老子快被这一口酒辣死了,你他妈还尝得出味道!爱吃不吃!”

沈雨泽开怀地笑了起来:“吃,你也吃。”

这顿生日饭吃得很尽兴,兄弟俩说了许多小时候发生的趣事,如果沈霁云不醉的话,他们可能还会聊上一夜。

沈雨泽把喝醉的哥哥背进卧室,丢在床上。

只听沈霁云失去意识前大着舌头说了最后一句话:“我他妈……怎么以前、以前没发现……你、你酒量比我好……”

沈雨泽低笑着喃喃:“傻子,因为我喝的是水啊。”

强尼已忍不住一拳捶在透明的盒壁上,骂道:“狗娘养的!把你们的嘴巴放干净一点,一会儿战场上见了,老子打得你们屁都放不出来!”

众人一愣,其中一个尖耳猴腮体格偏小的男人忽然抱起肩膀,贱里贱气道:“哎哟,我好怕哦!”

大伙儿当即哈哈大笑,看来一点都不把强尼的威胁当一回事儿。

强尼面色通红,他握紧拳头,骨头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恨不得现在就爬出去把他们揍个爽。

但与之不同,沈雨泽却只觉得遍体生寒。

其实,埃文带他们到这里来做什么,五个人早已心知肚明,但沈雨泽没想到强尼“入戏”会这么快,被人这么简单挑衅两句,就忘了该针对的人到底是谁!

透明墙壁外的小人是他们难得才能见到的同类,他们本该齐心协力联手制敌,怎么反而在这里相互仇视……

“哎哟,来看这个!”再一次有人发现了外貌特别的沈雨泽。

几个人安静了些,纷纷将视线投到了他身上。

“和恺一个人种的吗?靠,这家伙该不会和恺一样厉害吧!”一人警觉地盯着沈雨泽嘀咕道。

那大胡子“嗤”的一声,显然对他们如此害怕的恺有些不待见,不屑道:“瞧这家伙细胳膊细腿的,不过是个没断奶的小鬼头,有什么好怕的。”

众人发出几声讪笑,但笑声明显没有之前那么中气十足。

又围观讨论了一阵,那些人就离去了。

最先出现的金发青年似乎对几个壮汉不太感冒,在他们出现后就没开口说话,只是笑眯眯地站在另一边打量。

现在他们走了,他才再次出声:“来到这里,必定凶多吉少,你们就自求多福吧。”

虽然此人亦有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态度,不过和先前那一批粗鄙氓流相比已经温和许多了,沈雨泽对他产生了点好印象,见他要走,忍不住开口叫住他,问道:“谁是恺?”

听到有个跟自己种族一样的同胞,沈雨泽当然不想放过。

那青年扭过头来,仔细看了他两眼,歪着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见了就知道了。”

沈雨泽蹙了下眉头,又问他:“这里一共有多少人?”

青年纳闷,虽然不太明白对方问这个干啥,但他还是回答道:“二十七个,算上你们,现在有三十二个了。”他笑了笑,一顿,又纠正道,“哦不对,应该是三十一个,上周末的格斗比赛刚死了一个。”

五人闻言面色大变,之前莉莉遇难都叫几人好一阵子缓不过来,可眼前的青年说起死人,就像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青年见状又是一哂,摆手道:“安啦,佐伊斯不会让第一次来的新人上场,今天不过就是让你们见识一番,做点儿心理准备。”

他看向面无血色的莉莉和米娜,又安慰她俩道:“至于两位美人,就更不需要担心了,你们如果能想开点,最坏也不过是躺在获胜的战士身下‘享受’一把。何况七八个女性,也不会每次都被挑中……你们可别瞪我啊,我有一阵子还巴不得自己是女人呢,能活着总比死了好,是吧?”

青年嬉笑着说完,不想好心还拉仇恨,扭头就要走。

不料刚转身,又被沈雨泽叫住,沈雨泽大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金发青年奇怪地回头看了看沈雨泽,懒洋洋地来了一句:“我叫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