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黑白麋鹿

根据守墓笔记上面的记载,戮尸是第三代守墓人的佩剑,当初就是那位老前辈凭着手里的长剑扫平了帽子山上大量的邪祟之物,让我们得以安全的居住在这里。

守墓笔记上面关于这位守墓人的记载有很多,足足用了好几页的篇幅描述他的丰功伟绩,但惟独没有写他究竟是怎么死的。要知道,以前的各行各业都十分注重规矩和传承,而权力交替又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可让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凡是关系到这些的事情,守墓笔记上面要么是一笔带过

,要么干脆就直接不提。

难不成,以前的守墓人来到过这地下世界,并与这里的生物发生了激烈的交战,要不然的话,这长剑之上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伤害。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接下来就必须要小心了,因为我们这几个人就算加在一起也比不上那位老前辈,一旦遇到麻烦的话,十有八九是死定了。

现在,我唯一希望的就是经过那么长的时间,那些生物都已经死绝了,不然的话,我们几个谁都跑不了。

一边心里嘀咕着,我一边下意识的转目向着四周望去,想要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体型较大动物所留下的痕迹。

然而就在我正四处张望之时,那已经对着一颗大树发了许久呆的人形药王却是忽然对我伸手又比又划,似想要告诉我点什么。

可是还没等我明白过来那株人形药王究竟是在比划着些什么的时候,她却是已经再次缓缓迈步前行。

无奈之下,我只好跟在对方的屁股后面继续往前走,像个没头苍蝇一般将找到双生花的希望放在运气之上。

六叔只说能救苏惜水的东西就长在这里,可却没有说究竟长在什么地方,这地下世界这么大,想要找到那所谓的双生花,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

然而就在我正暗自有些发愁之时,无意中的一瞥,却是忽然让我的内心不由猛的一沉,并下意识的挥手示意让她们停下不要动。因为已经在这片破树林里走了有一段时间的缘故,我仔细找来找去都没有发现任何大型动物所生活过的痕迹,所以就下意识的认为这里也许并不存在什么大型生物,可是

现在,就在前方不远处,我竟看到了一足有小孩巴掌大小的脚印。

在发现地上的脚印之后,几乎没有任何迟疑的,我立刻便提起自己手中的雷击桃木拐杖便快步走了过去,想要看看是否能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虽然我不是那种常年混迹于深山老林的老猎人,没有那么多的经验,但我还是能够从地上这小小的脚印之中看出一些端倪来。从痕迹上来判断,留下这种脚印的应该是某种食草动物,因为这种脚印看上去很像是牛羊的蹄子,一般长着这种脚的大多都是食草性动物,嫌少有猎食者会留下这种脚印

的。留下这种脚印的不是猎食性动物,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消气,但我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因为从蹄印上来判断,对方的体型很大,而凡是大型动物,无论是吃草的还是吃

肉的,都十分的凶猛难缠。

我以前曾经看过一本杂志,上面说杀死人类最多的动物并不是什么狮子老虎,而是像水牛野猪这种体型巨大,皮糙肉厚的存在。像野猪野牛这类的动物,一旦发起疯来,那可是连狮子老虎都要闻风丧胆的存在,毕竟一猪二熊三老虎这个排名可不是瞎说的,而是无数猎人用鲜血和生命总结出来的惊

讶。

如果对方仅仅只是体型较大也就算了,最让我头疼的是这地下不光有那神秘生物留下的脚印,还有一些颗粒状的粪便。提起粪便,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肮脏和臭不可闻,但我却从中得到一个很有用的信息,那就是这粪便看上去还十分的新鲜,这也就说明它的主人是不久之前才从这里离开

的!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不由很是后悔自己来之前没有带上刀剑之类的长兵器,在遇到野兽的情况之下,没有合格武器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我手里这根破雷击桃木拐杖甚

至还不如一根铁锹好使呢!

越想我便越是担忧,然而就在我正仔细观察着地下的痕迹之时,那株人形药王却是在没有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竟一声不吭的再次迈步向前。看到对方的这番举动,我不禁便有些恼火了,妹的,就算是个小孩都知道,越是在陌生的环境就越要抱团,那样即便遇到什么麻烦,也有个搭把手的人,一个人到处乱晃

那不是自己作死么?

心中愤怒之下,我立刻便想要开口呵斥一下那株人形药王,可就在我刚将嘴巴张开,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之时,耳边却是忽然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叫声。

虽然这声音很低,听起来并不是很真切,但我还是一下就分辨出这应该是属于某种动物的叫声,而且还是那种食草性动物特有的叫声。

遇到这种事,一般情况下会有两个选择,一是赶紧过去查看清楚,二是赶紧绕路而行,尽可能的避免遇到麻烦。我一向不是个怕事的人,但我却特别的怕麻烦,特别是现在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快找到那所谓的双生花,然后全须全尾的回去,而不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没麻烦主动麻烦。

然而就在我刚打定主意,正准备绕路而行的时候,那株人形药王却是忽然面露一丝焦急之色的撒腿就向着声音的来源处跑了过去。

虽然此时她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想要见义勇为的大好人,可我不但不想夸她,反而还想大声的喝骂她,妹的,你想作死我管不了,但你别带上苏惜水啊!

心中愤怒之下,我只好连忙撒腿就快步追了上去,心里想着就算不能阻止对方的作死行为,也好歹让她将苏惜水给留下啊。

虽然已经补充了大量的糖分和能量,但人的体力却不能跟电池一样,说充电马上就充上了,想要恢复那需要一个过程。

所以即便我已经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玩命去追,却依旧无法在短时间内追赶上对方,而等我好不容易快要追上对方之时,那人形药王却是已经主动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看到那株人形药王忽然停下不动,我起初还有些纳闷呢,但是当我跑到她身旁之后,立刻便同样老老实实的停下自己的脚步止步前,因为就在我们前方不远处,一足有牛

犊大小的野兽正在那走来走去。从外观上来看,这野兽与麋鹿很是相似,但不同的是,这家伙儿通体乌黑,身上的毛发没有一丝杂色,惟独头顶之上的鹿角呈雪白之色,一眼望去就好似由无瑕的白玉雕

刻成一般。

毫不夸张的说,这麋鹿头顶上面的雪白鹿角绝对可以成为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要是割下来还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呢。

可对方的鹿角好看归好看,但我却并没有忽略掉它的鹿角顶端有多么的锋利,起码足以戳开我的肚皮。

没有接触过动物的人,或许不会了解这些盘中之物生前到底有多么的凶猛,以前小的时候,我附近的邻居有养羊的。

人小的时候,大多都会喜欢各种小动物,我自然也不会例外,但与大多小孩子不同的是,我这人小时候比较淘气,总爱玩恶作剧。越是淘气的小孩,吃亏的次数往外也就越多,就好比年少无知的我,觉得一只还没我高的小羊能有多厉害啊,就故意去逗它,结果人家连羊角都还没有长出来呢,却可以

毫不费力的把我顶个大跟头,而且还是那种追着顶,根本就不给你从地上爬起来逃跑的机会。

在乡下的时候,我第一怕的是大白鹅,第二怕的就是羊,它们完全可以被称为我童年的阴影,没有被大白鹅追过的人,是无法理解它们究竟有多么恐怖的。

所以在看到那只麋鹿之后,我立刻便本能的乖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生怕一个不小心再把对方给激怒了。

只要一旦将其激怒的话,两只脚的肯定是跑不过四条腿的,到时候一旦被其给顶上,我就算不肠穿肚烂,也绝对会骨断筋折的!不过比较幸运的是,当我们停下脚步不敢乱动之后,那只麋鹿也没有任何搭理我们的意思,而是不断的将脑袋从左摇到右,然后又从右摇到左,一直做着让我很是无法理

解的举动。

一看这只麋鹿并没有注意到我们,心中窃喜之下的我立刻便轻轻戳了戳那株人形药王的身体,然后示意对方跟我一起慢慢的往后撤。

做这番举动的是,我已经很刻意的尽量不发出任何的动静了,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却是依旧引起了那只麋鹿的注意,使其竟缓缓迈步向着我们径直走了过来。虽然对方行走的速度很是缓慢,起码暂时看起来并没有任何想要攻击我们的意思,但我的心脏却是依然不受控制般的疯狂乱跳。